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

横死竖死都好




      完整报道 翻阅30/04/2012  《新明日报》

这些畜牲不死都没用,要横死竖死都好,可是请拜托回去畜牲国死,不要弄脏我们的地方。



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

如意算盘










完整报道 翻阅29/04/2012  《联合晚报》

哈哈哈哈!好一句“捐肾给我老婆,要不捐钱也可以”,这位大哥,你的如意算盘也敲得  太响了吧!哈哈哈哈!
我们新加坡也有许多国人正等着别人捐肾活命呢?要救也应该先救自己国人啊!

小丑戏~~第7天









         完整报道 翻阅27/04/2012  《联合晚报》

畜牲要自导自演来扮精神病患了,哈哈哈哈!中国畜牲都是敢做不敢承认的孬种!

太天真了


完整报道 翻阅29/04/2012  《联合晚报》

哈哈哈哈!你也太天真了,这些大陆畜牲那里可以相信的,还把他当弟弟,哈哈哈哈!建议你去买一条狗回来养也好过和大陆畜牲做朋友!
建议你直接去报警,不要让他自由逍遥!




2012年4月28日星期六

小丑戏~~第6天







       完整报道 翻阅28/04/2012  《联合晚报》


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

小丑戏~~第5天






   完整报道 翻阅27/04/2012  《联合晚报》


28/04/2012  《联合早报》
义顺三尸案 被告患有长期抑郁反应症 控辩双方医生:只是程度上有不同

  辩方精神科医生陈家新医生认为,被告的病情严重,足以减轻罪责,但控方医生高文武则认为,被告的病情不至于严重到可以减轻罪责。

  辩方精神科医生陈家新与控方医生的看法一致,认为被告患有长期抑郁反应症(prolonged depressive reaction),只是程度不同。
  陈家新医生认为,被告的病情严重,足以减轻罪责,而控方医生高文武则认为被告的病情,不至于严重到可以减轻罪责。
  被告王志健(45岁)的病症,也称为抑郁心境的适应障碍(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depressed mood)。
  义顺三尸案昨天续审。陈家新医生供称,被告可能会无意识地选择忘记所做的事,以便自我保护,因为如果记起那些事,他将受到伤害。

到新加坡时病情加剧
  陈成安法官说,被告能在事发后录口供时,记得很多详情,上庭时却说忘记很多事情,并反驳许多曾说过的话。被告声称是用感觉、直觉和想象力,才能描述案发细节,他要医生解答被告为何有这样的情况。
 陈医生说,他一点也不惊讶,被告是用感觉来解释,“没什么不寻常的。”
  根据陈医生,被告之所以突然和短暂的失控,是因长期抑郁反应导致他精神失常。被告疯狂的杀人行为,符合减轻罪责的原则。
  他指出,被告自2007年就患病,到新加坡时病情加剧。案发前,影响被告的刺激因素有很多,包括被女友张孟下令不准离开房间、在房里须裸露、须用塑料袋在房间大小解、张孟辱骂他45分钟等。
  被告备感无助、加上忍辱度日,突然有暴力行为,连捅张孟44刀、捅张孟女儿42刀,就不会让人惊讶。
  陈医生认为,被告在捅人时应该是有意识,事后可能忘记。但他强调,有意识和有思考能力是两回事。
  他引述一份具权威的医学研究报告,指出长期抑郁反应患者施用暴力的可能,要比精神分裂患者来得高,这有别于一般看法。
  他指出,暴力是长期抑郁反应导致的后果,而疯狂杀人行为是失控的证据。
  另外,昨天下午4时许,被告完成答辩,前后四天半。法官准被告离开证人栏时,被告突然挥动手大喊:“不要再问了!”。
  他情绪激动地告诉法官:“法官,您可以判我死刑,但不要再问我问题。实在太难受了!”
  当狱警帮他拷上手铐时,只见他把头靠在墙上,设法平复情绪。

 被告较早答辩时,承认自己是前女友张孟的奴隶,说他屈服于张孟,如不听张孟的话,就会被她处罚。
  从2007年起,就被张孟不断地虐待,非常怕她。在新加坡时,他每天关在房间里,很不舒服,觉得压抑,好像坐牢,毫无自由可言。但他承认,上午陪张孟外出买菜,如果帮张孟洗衣、煮饭,就可以在屋内走动。
  针对录口供的事,被告说,整件事情想来很痛苦,所以录完口供,当通译员念口供给他听时,他“很多时候不听。”
  法官表示不解,录口供是相当重要的过程,为何被告会这么做?
  被告说,杀人偿命,“这正是我的感受……我讲什么,最后也要问吊,讲这么多,也没有用。”
  陈家新医生将在下周三继续供证。

完整报道 翻阅28/04/2012  《联合早报》



猪骗狗


完整报道 翻阅27/04/2012  《新明日报》

这些畜牲不是狗骗猪就是猪骗狗,每天都在上演毁租约的小丑戏,都以为我们的司法是制定来为她们这些畜牲而定的。

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

又一个


完整报道 翻阅26/04/2012 《联合晚报》

唉!又一个!不知道他的老板又要赔多少?真的是一死救全家,最重要的是不要把新加坡的风水给破坏掉!

小丑戏~~第4天








   完整报道 翻阅26/04/2012  《联合晚报》

   27/04/2012  《联合早报
被告反驳欲逃跑说法


  法官问被告到底有没有意图逃离时,被告王志健表示,事发后他一直很害怕,他应该可以逃跑,却在屋子里不停来回走动,不知如何是好。

  义顺三尸案昨天续审,主控官指被告王志健根本不打算自首,但是被告反驳说,如果他要逃跑,开了门就逃,根本不会等警察上门。
  被告王志健(45岁)昨天在庭上就他在事发后打算畏罪逃跑还是自首,与主控官展开一来一往的辩论。
  主控官法扎尔副检察司指王志健闪烁其词,根本不打算自首。被告声称,他如果要走,肯定会收拾行李,带走更多东西,而且会带走一个有组合锁、更好的提袋,不会匆匆忙忙地收拾。
  主控官对被告说,如果要逃,不用什么都带的,只须带能装重要物件的提袋就足够,而不是带走所有的提袋。
  被告还辩称,房子的钥匙就在客厅,他要逃的话,就会开了门就逃,不会等到警察上门。但主控官指被告没有钥匙,所以无法开门。
  主控官念出被告的多段口供书内容,逐段与被告查证。
 口供书说,事发当天,他想起单位里还有另一个房客,也就是杨婕,这时就听到对面座组屋传出嘈杂声,居民都往下看。他于是探头,看见一个女人(即杨婕)横尸楼下,才惊觉闯大祸了。
  因为不想太引人注意,他关了厨房的三扇窗。冲完凉后,收拾好衣物、穿好鞋袜,看到楼下有警察,感到害怕;当警方敲门时,他迟疑了一阵才开门。

时而清醒时而混乱,被告说词反复

  被告辩称,他当时精神状态是迷失的。一些东西是靠回应慢慢地想,但要准确的描述,他没把握。
  控方指被告清楚自己在做什么,尤其是在冲完凉后。被告过去几天,都说他冲凉后,脑子清醒了,昨天却一改口供,声称冲凉后,“可能只是短暂的清醒”,脑子陷入混乱而不是空白的状态。
  昨天凶案现场的一些照片也呈堂。被告在看两个提袋的照片时,法官问他,照片是否让他记起一些事,并提醒他,他在冲凉后是清醒的。被告证实提袋是他的之后,法官问他,它们怎会留在沙发上?
  被告说,当时头脑混乱,他不知两个提袋怎会在客厅的沙发上。
  法官问他,到底有没有意图逃离?被告说,事发后他一直很害怕,他应该可以逃,却在屋子走来走去,不知怎么办。
  他也声称,警方上门时,他肯定穿着衣服,但无法确定是否穿着鞋。查案人员在控方的指示下,把沾满血迹的鞋子和袜子让被告看。被告点头说,鞋袜都是他的。

 被告昨早开庭时,宣誓到一半,向法官表示很难受,结果法官休庭,让他回监狱去看医生。到了下午,被告回庭续审。被告今天继续供证。
  王志健被指于2008年9月18日,在义顺11道第349座组屋六楼单位,涉嫌多刀捅死女友张孟和张孟的女儿冯建宇,以及导致房客杨婕坠楼而死。
  被告也面对企图谋杀杨婕的女儿李美霖的罪状,但这项控状暂时搁下。




真丢脸!





完整报道 翻阅26/04/2012 《新明日报》

除了丢脸事,你们还会做些什么鸟?喝两杯“马尿”就借机发疯!醒来才说不知道发生什么事,又埋怨别人没给机会!真丢脸!

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

小丑戏~~第3天













完整报道 翻阅25/04/2012  《联合晚报》

26/04/2012  《联合早报》
被告否认致伤 女租户杨婕手指


  假设一人抓着六楼高的晾衣竹竿筒,身挂窗外,手指被屋内的人用刀割伤,这人会怎样?
  义顺三尸案昨天续审。被告王志健(45岁)被盘问时,不断说案发时脑子空白,“感觉”没伤及坠楼而死的租户杨婕(36岁),又说不知她有没有受伤,答复显得模棱两可。
  主控官法扎尔副检察司,于是设上述的假设性问题,要被告回答。
  被告不愿正面答复,最终坚决否认致伤杨婕的手,目的是让她坠落而死。
  高庭法官陈成安告诉被告,根据法医的报告,杨婕身上只有跌伤,双手有刀伤。
  被告接着说,这问题看来复杂,他需要时间思考。后来说,他不敢给予肯定答复,如果控方能搬演,他就能回答。

 主控官于是给他看窗外竹竿筒的照片,重复假设性问题。
  被告沉默了数分钟,最终才说:“这不是儿戏,怎么假设?”
  主控官指出,这并非高深的问题,如果从六楼跌下,就会死亡,对吗?
  被告说:“常理上讲,是对的。实际上,我做了什么,没做什么,我也不清楚,不能猜测。”
法官给被告五种可能
  陈成安法官给被告五种可能,包括他完全没有致伤杨婕、他在屋内致伤她、他在窗台致伤杨婕、杨婕手的伤势是坠楼导致的,以及别人致伤杨婕。
  被告说,他感觉有可能在屋内或窗台致伤杨婕,但都不肯定。
  这起三尸案发生于2008年9月18日深夜。警方从现场取得的300多个血迹样本,都没杨婕的脱氧核糖核酸(DNA),说明杨婕的手指不是在组屋内被砍的。
  控方相信,王志健多刀捅死张孟(41岁)和张孟的女儿冯建宇(17岁)后,进入杨婕的卧房,袭击杨婕的女儿李美霖(当时15岁)。李美霖逃到厨房厕所,被告以刀劈开厕门,挥砍李美霖。
  杨婕爬上厨房水槽,再爬出窗口逃命。她抓着两个竹竿筒,站在狭窄的壁架上时,被利器砍伤,血液溅到竹竿筒和墙壁。
主控官给被告看杨婕左右手伤势的照片,问是不是被砍伤的?
  被告说,无法确定是刀伤,得由专家鉴定。
  主控官指被告过去几天供证时,对许多事务都表示无法肯定,如今却那么肯定他没杀杨婕。既然脑子空白,被告又如何如此肯定呢?
  控方指被告声称脑子空白,口供书却详细描述杀人过程,说明他有意图杀人,干案时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。如果单看照片或案发现场,不可能重组得出这些细节。
  但被告否认,说自己是在录口供时,精神状态不好的情况下,才这么讲的。
  被告昨天供证时,几次说现在要他回想案发的事,很难想,很乱,想到那些东西,头就很痛,像“短路”一样。
  他还口口声声说,他的证词句句属实,绝无虚言。他不想回避问题,但一些事真的想不起来。
  他声称录取口供时,无法记起一些事,但因为“不能不回答”警员的问题,加上要尽快结束问话时间,就需要找解释。“现在看过去(做的口供书),感觉有些矛盾。”
  被告今天预计完成供证,辩方精神科医生陈家新将为他作证。

被告驳斥李美霖证词 指没必要叫她“不要动”


  李美霖在卧房时,既然已一动也不动,我还有必要叫她“不要动”吗?
  被告昨天驳斥李美霖的证词,矢口否认曾命令李美霖不要动。
  主控官问被告,李美霖出庭供证时,为何他没提出异议?
  被告说,一来他愧对李美霖,觉得对不起她,所以不要回应。二来,律师叫他出庭供证前,不要说话,免得所说的会成为呈堂证词。
  李美霖供证时,指被告叫她闭上双眼,不要喊叫,他不会杀她。不料,被告把手按在她肩上,用刀捅了她腹部。
  被告否认对李美霖说过上述的话。主控官问他,到底有没有说过,还是不肯定?
  被告花了好长的时间,才说需要时间想,因为他要为自己的回答负责,“我没说过这些话。”
  被告供称,不肯定用刀捅李美霖、没印象到过厨房厕所,但感觉进了厕所。
  他曾在口供书里,对自己伤害了与他无冤无仇的杨婕母女,而感到愧疚。
 现年18岁的李美霖,当年被救出后,右眼球已损坏,八成右耳被削掉,右脸有27道伤,左脸有14道。
被告王志健被盘问时,不断说案发时脑子空白,“感觉”没伤及坠楼而死的租户杨婕,又说不知她有没有受伤,答复显得模棱两可。

完整报道 翻阅26/04/2012  《联合早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