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郎逾期逗留被捕 性贿赂警员 献身求脱身
新明日报
联合晚报
逾期逗留1年多的一名中国籍女郎被捕时,向警员献身求取脱身,,结果遭拒绝,反而罪加一等,进早被判坐牢8个月,罚款3000元。
女郎郭晨晨(25岁)来自沈阳,在2010年6月10日持社交旅游准证来到本地。
她共面对2项控状,指她逾期逗留436天及性贿赂警员,今早认罪后,被判坐牢8个月,及罚款3000元。
案情显示,警方在去年11月22日接获另一名中国女子孙娜的报案电话,指她看到袭击她的人,要求警方到场协助。
两名警员抵达新桥路调查时,孙娜指郭晨晨打她,男警员(23岁)上前要求郭晨晨出示证件。
郭晨晨起初谎称她身上没有携带旅游证件,男警员要搜她的手提袋时,她才交出护照。
男警员这时发现,郭晨晨的准证已经过期,于是告诉郭晨晨要逮捕她回警局做指纹确认。
郭晨晨跟随警员到新桥路路旁时,突然靠近男警员耳语说,“请你放过我,给我一个机会,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,我们可以在事情结束后再谈。”
她接着说;“如果你放我走,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,包括献身。”
男警员没有受到诱惑,当场拒绝并警告郭晨晨,贿赂警员是犯法的。
郭晨晨在警车上还不死心,继续苦苦哀求男警员。男警员过后向贪污调查局举报,以致她罪加一等。
调查显示,郭晨晨曾获得“原则核准就业准证”,但她没工作,并自2010年6月25日起,开始逾期逗留。
代表律师钟庭辉求情时透露,郭晨晨当初来本地是要找工作,但没有成功受聘,所以才会继续逗留,等待工作的机会。
她被逮捕时,害怕逾期逗留将可能面对的刑法,出于无奈,才会一时糊涂作出性贿赂。
律师也指出,郭晨晨感到懊悔,希望服刑后能改过自新。
母庭外跪哭 要带女回国
郭晨晨在庭上表示,她逾期逗留期间并没有工作,全都是靠同乡帮忙过活。
长相清秀的郭晨晨闻判后,难过落泪。
她的母亲在庭室外,按撩不住悲伤,跪坐在地上放声大哭,说她抱病到本地,就是要带女儿回国,还不断恳求律师和记者帮忙她。
完整报道,请翻阅12.01.2012《新明日报》。
有没有看到是被自己的同类告发的,哈哈哈哈!狗咬狗,鸡累鸡啊!哈哈哈哈哈!
能够开口就献身换取脱身,而在新加坡一年没工作,靠同乡帮忙过活?你相信吗?哈哈哈哈哈!你知道我说什么的,哈哈哈哈!
真不明白,这些畜牲会无耻到这样的程度!动不动就“献身”,哈哈哈哈!“陪你睡”“让你打免费炮”!哈哈哈哈哈!还好我们的警察不吃这一套,为我们这位警察大哥,敬礼!
还以为自己那里是“镶钻”的。。。!哈哈哈哈!还不知道有些人是不喜欢吃中国“鸡”的,哈哈哈哈哈!!不过我们又要免费养这畜牲8个月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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