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工闹自杀讨赔偿 触犯法律坐牢10星期
被告艾永立以死威胁雇主,行为等同勒索,
违反法律,钱最后没拿到,反而落得坐牢。
法官在下判时强调,法庭有必要严惩被告,以免他人仿效这种违例行为。法官说,在新加坡,人人必须依法行事。被告的行为等同勒索雇主,在这里是行不通的。
侯启祥 报道
一名中国籍客工声称在工作时受伤,擅闯工地爬上七层楼高鹰架,威胁跳楼自尽,要求雇主赔偿1万5000元。
35岁的艾永立获得部分“赔偿”后才肯下来,但他的行为抵触法律,遭警方逮捕,最后落得坐牢,而那笔“赔偿金”后来也归还雇主。
刘伟彬法官昨天在判决时强调,法庭有必要严惩被告,以避免他人仿效这种违例行为,于是判处他坐牢10个星期。
法官说,在新加坡,人人必须依法行事。任何纠纷,不论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纠纷,也不论合法与否,都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而不是像被告那样要胁雇主。
法官说:“你的行为等同勒索雇主,在这里是行不通的。”
由于艾永立刑期将从还押那天,即去年10月21日算起,因此如果被告在监狱中表现良好,便能扣除三分之一刑期,预料一两天后便能出狱。
艾永立案发时受雇于扬子江国际私人有限公司(Yangzijiang International)。该公司是荷兰村附近达曼哇那路工地的二手承包商。
案件发发生于去年10月19日,艾永立与警方僵持三个多小时,收到钱后才爬下鹰架。控方昨天向法官申请把那笔1万2000元现款归还雇主。
案情显示,当天上午11时40分,艾永立擅闯工地,爬上一座还在建筑中的楼房七楼屋顶,然后站在外面的鹰架上。
工地保安督工黄荣强(46岁)发现艾永立站在七楼,身上没有安全配备,担心他的安危,赶紧跑上楼叫他下来。艾永立不肯,说要见雇主,还要雇主带钱来见他。不肯下来,要黄荣强通知雇主带现款来。黄荣强叫另一名保安员通知公司高级工程经理穆雅飞(47岁)。
警方和民防部队接获报案,立即赶到现场。警方封锁附近道路,民防人员在楼下铺设安全气垫。而至少5名警方危机谈判小组成员也奉派到场提供援助。
之后,工地督工赵汝森(42岁)和公司高级工程经理穆雅飞爬上七楼屋顶,劝他下来。艾永立索取1万5000元工伤赔偿,还说如果不答应便跳楼。
当时天空下大雨,艾永立站在鹰架边缘,双手抓住木杆,摇摇欲坠,处境非常危险。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到了下午3时15分,为了避免发生意外,艾永立的雇主最后妥协,给了他1万2000元。
艾永立爬下鹰架后遭警方逮捕,他声称不是要自寻短见,而是吓唬雇主赔钱给他。警方过后以一项擅闯工地恐吓他人的控状提控艾永立。
艾永立昨天认罪后求情说,他工作时伤到背部,不知道该怎么做,当时没有人帮他,一时冲动才做错事。他很后悔,希望法官轻判,让他早日回国跟家人团聚。
主控官钟泽伟副监察司促请法官严惩艾永立,他说,被告恫言自杀,威胁雇主赔钱,做法不当,并且非法。法庭须严惩被告,给有意仿效的人警戒。
外劳闹事事件时有所闻,去年7月21日,一名中国籍建筑工人杨伟(27岁)声称被雇主拖欠5000元薪水,擅闯工地爬上30公尺高的起重机,要雇主给他钱才肯下来,在承认擅闯工地罪后被判坐牢五个星期。
2009年5月25日,一名中国籍建筑工人赵尔辉(32岁)因登上人力部顶楼闹自杀,企图要挟人力部官员替他向雇主交涉,在承认一项擅闯政府建筑物罪后被判监10星期。(人名译音)
完整报道 参阅14/01/12 《联合早报》
拜托!我们新加坡单单在1月份的前15天就要白白养3只畜牲了,接下去还不知道陆续有多少畜牲来新加坡闹事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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