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

出車禍圖搶警槍,棄保潛逃高樓亂拋物,女經紀花盆碎片傷警









車禍後擅自離開現場、高樓拋物、襲警、搶警槍、2度棄保潛逃,任何一項都足以坐牢1年以上。 。 。

但這樣的行為法官卻只是判處11個月監刑而已?

你能為公平嗎?

我真的很質疑司法制度是否真的公平!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