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0日星期六

太岁头上动土。。。

高院清洁女工 偷主簿官财物






  在高庭担任打扫工作的一名女清洁工,因偷窃助理主簿官办公室里的旧手表和领带,昨日遭法官判罚3000元。
  被告魏莉(34岁,中国籍)面对的控状,指她在今年6月20日下午1时34分左右,在高庭助理主簿官惹炎德南(Jeyendran Jeyapal)的办公室,偷窃一个放置在办公台底下的红色纸袋,内装有三只旧手表、一条表链、两条领带,总值2230元。
  被告认罪。她的代表律师科达星求情时说,被告以为那是一个丢弃的纸袋,才把纸袋检走,后来打开来看,发现里面装有三只旧手表,她因一时贪心,想修理好那三只旧表来用。
  律师说,被告在家乡务农,教育程度低,好不容易凑足一万元介绍费,由劳工代理安排来本地谋生。被告当清洁工,月薪890元,两年多来省吃俭用,刚还清代理的欠款。如今犯罪,势必被遣返回国,对被告来说,这已是严重的惩罚,因此求请法官轻判(人名译音)。


这种不但是无耻,简直就是“蠢”到家,新加坡的司法部门你都敢偷,简直就是不知死字怎写?现在什么都得不到,还要被遣返,哈哈哈哈!

新加坡的政府890元请一个垃圾回来,为什么不给机会自己的子民呢?是不是多付个1百几十薪水,政府就会入不敷出?如果这一次让她得逞,损失不是更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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