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1日星期日

把“家丑”也带过来丢人!












夫妻失和闹离婚,妻子指大姑挑拨离间,怒将大姑母女赶走,惊动警方上门。
这起家庭纠纷前天在兀兰4道第844座组屋7楼发生。当天傍晚6时,大姑王女士(45岁)是一名文员,下班回家,一走出电梯,惊见她和女儿的床褥、大量衣物和用品被丢在屋外,住家铁锁也换了。
她的女儿(18岁,大学生)一小时后回来,母女都不得其门而入。
将她们赶出门的是她的弟媳杨女士(43岁,家庭主妇)。她告诉《联合晚报》,大姑挑拨离间,导致她们夫妇闹离婚。
大姑:为出租房间赶走母女俩。弟媳:她们白吃白住12年。

完整报道,请翻阅11.03.2012《联合晚报》。



真是丢脸丢到国外,这些畜牲来新加坡,把“家丑”也带过来丢人!最好全部滚回去!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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