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整报道 翻阅23/04/2012 《联合晚报》
24/04/2012 《联合早报》
被告王志健辩称 口供结合了“回忆”和“想象力”
义顺三尸案件续审
被告在谋杀表面罪状成立后答辩说,许多事是他到了警署,慢慢回忆后才知道。因为事发时他失控、过程太快,他后来向警方描述的细节也不准确。
义顺三尸案昨天续审。被告王志健辩称,他拿刀攻击张孟等人前,血冲到头上,眼前事物通红一遍,脑子一片空白。他记不得事发经过,事后因为结合了“回忆”和“想象力”,才能在录口供时阐述详细的杀人过程。
2008年9月18日案发当晚9时,被告与女友张孟发生口角,后者过后就寝。被告声称无法入眠,走去厨房,脑子空白,随便抓起一把刀子,回到张孟的卧房,展开连串的袭击行动。
被告在谋杀表面罪状成立后答辩说,许多事是他到了警署,慢慢回忆之后才知道的。因为事发时他失控、过程太快,他后来向警方描述的细节也不准确。
主控官法扎尔副检察司盘问被告时,指他脑子其实不空白,如果脑子真的空白,后来又如何回忆?
被告说:“我想,医生可以解释。只是瞬间空白,后来可以回忆。”
被告供称,他是不受控地一直捅张孟,这是下意识行为;他有意攻击她,却无意杀她。
他跟警方说,他捅了张孟约十次,所以当法医的报告指张孟的切割伤(incised wounds)有44道时,他感到很惊讶。
高庭法官陈成安不解,问被告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,但当时知道是在捅张孟吗?“就像痉挛,你知道自己的手在抖,却无法控制?还是根本不知有痉挛这回事?”
被告说,他知道有捅的行为,但无法控制。
中国籍无业男子王志健(45岁)涉嫌在四年前,在义顺11道第349座组屋六楼单位,多刀捅死女友张孟(41岁)和张孟的女儿冯建宇(17岁),以及导致房客杨婕(36岁)坠楼而死。
若谋杀罪名成立,王志健得上绞刑台。这四人都来自中国。本案去年11月开审,审理四天后,昨天续审。
案发前 有没有生气?
主控官盘问被告时,侧重在他案发前的情绪,问他跟张孟吵架后,从房里走到厨房,是否很生气?感觉如何?
被告纠正主控官说,是张孟跟他吵架,他没跟张孟吵,还说,他当时是“被动地回应”张孟,为自己辩解。
被告说,张孟百般侮辱他,他气到无法言语,浑身发抖。他有辩解,但最终讲不出话来。
法官问他,是否气到发抖?
被告说,他确实生气到无法动弹,但并非要打人,而是崩溃、傻掉的那种。整个争执历时约1小时,具体时间他不清楚。
“我当时已傻掉,怎么还可能生气?”
主控官问他,是否在颤抖之间,还做出回应?
被告情绪激动,哽咽反问主控官:“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?”
主控官提醒被告,他是在证人栏里,应该作答,并表明控方不是要为难他。
被告说,争执时他有回应,然后沉默,“是有个过程的,不是我突然闭口不说话。”
他在房里觉得压抑,需要喘气,“不呼吸就会死掉”,就到厨房去。可是,他到厨房深呼吸后,情况反而更糟,感觉血压上升。
被告原本否认生气,才攻击张孟,后来承认因为生气,失去控制,才攻击张孟。
被告面对一项企图谋杀杨婕的女儿李美霖的罪名,控状暂时搁下。李美霖当时15岁,如今18岁。她蒙受重伤,侥幸存活。被告今天继续答辩。
回忆过程说到伤心处 被告落泪全身颤抖
张孟被指性格偏激,两次闹自杀,百般控制着王志健。
王志健阐述与张孟之间不愉快的交往,包括如何被她侮辱、毁掉事业等,以及捅张孟的过程时,数次情绪激动,当庭落泪,全身颤抖。
他说,深入交往后,他发现张孟并非简单的女人,很多事都瞒着他。他提出分手,张孟还两次以死威胁。因为担心张孟真自杀,会被张孟的家人责备,被告继续与她交往。
被告在庭上,把自己描绘成性情温和、有满腹委屈的人。他声称很爱张孟,却又怕她,不论张孟如何辱骂他,他绝不暴粗口,也不会跟她吵架。
他在口供书中,指张孟在他逗留新加坡期间虐待他。他不吝啬于花钱在张孟母女身上,常为她们下厨,更替她们洗内衣裤,却只能吃她们留下的残羹剩饭、活动空间也局限于卧房,更数次被迫在房里大小解,再用报纸和塑料袋包裹排泄物,过后趁家中无人时才处理。
回忆 像电影片段
案发当晚,他站在厨房窗前,想到种种不好的回忆,包括张孟怎么侮辱他、张孟的弟弟要追杀他、中国的高薪工作丢了、张孟把他的钱都花光了,如今叫他滚蛋,又欺骗了他的感情等。
“我想起不好的东西,断断续续的回忆,像电影片段一样,一闪一闪的,不连贯,但有冲击。”
主控官问他,是否就拿了刀?
被告说:“是下意识的。”
“你拿了把刀?”
被告显得激动,向法官要求一分钟,给他冷静。
一分钟后,他说:“给我的感觉,不是拿刀去做什么,是下意识地抓一把刀,也许其他物件……我已完全没有自主地去做些什么。”
见他没正面答复,主控官追问:“你拿了刀了吗?”
被告说,即使他拿刀,也是无法控制的。
“有,还是没有?”
“我当时无法确定,之后是慢慢有这个意识的……当我冲凉,发现疼痛时,才知道有事情发生。”
被告坚称无意杀张孟,但主控官指出,他手上有刀,如何攻击她却不杀她?
“我已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……要如何解释?我有意袭击她,但没有明确的意图去袭击她。”
被告说,他有正常思维时,是不会攻击人的。“我不会杀我爱的人,只有在非正常的情况下,才这么做。”
被告说,细节他已经记不得,但“记得我可能做了。”
法官问他是不是梦游?被告说:“没有。我没有梦游。”
被告提分手 张孟以死威胁
被告王志健两次提分手,张孟以死威胁,高庭法官陈成安追问自杀细节的问答纪录。
◆自杀一:开车撞桥
一晚,被告说分手,张孟气得开车走人。后来打电话给他,说出车祸,受了伤。
被告说,张孟撞了桥,汽车前部毁坏不堪,两个前轮撞飞了。张孟的后脑勺起个大包,他陪她到医院。
法官:撞了前面,但脑后起了个包?
被告:是的,我没必要撒谎。
法官:我不是说你撒谎,只是好奇,正面的撞击,为何包会在后面?你知道物理吗?如果撞到前面,头应该是飞向驾驶盘,不明白为何你的物理(原则)却是相反的?
被告:我不知道,我担心的是她,没想到这些。我确定伤势是在脑后。
法官:汽车的前面被撞毁……汽车的椅子,是不是木制的?
被告:铁制的。
法官:全铁,没有护垫吗?这是什么样的汽车?(哄堂)
◆自杀二:全裸跳楼
2007年底冬天,天津一个地铁终站附近的大厦里。
张孟听被告说要离开她,在十五六楼的房内,发疯似地大闹,然后脱衣要爬出窗,一脚已在窗外。被告即刻抓住她,拉她回房。
法官:她跳下时裸露,要让所有人看?
被告:我不知道她怎么想。
法官:你当时也裸着的吗?她说喜欢看你裸露。
被告:那时是冬天,天气很冷。气温零下,我穿着冷衣。
法官:天气很冷,她却脱衣?
被告:她很极端。
法官:张孟是先脱衣,才开窗,还是先开窗,才脱衣?
被告:是脱了衣,才开窗。
法官:那冷风不就这样吹进来?(哄堂)她当时说了什么?
被告:她说,如果我敢离开她,她就死。我听了,叫她不要这样做,我全听你的,她才不跳。
他在口供书中,指张孟在他逗留新加坡期间虐待他。他不吝啬于花钱在张孟母女身上,常为她们下厨,更替她们洗内衣裤,却只能吃她们留下的残羹剩饭……
完整报道 翻阅24/04/2012 《联合早报》
畜牲演小丑戏,大家拭目以待吧!好戏陆续上演!












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