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整报道 翻阅27/04/2012 《联合晚报》
28/04/2012 《联合早报》
义顺三尸案 被告患有长期抑郁反应症 控辩双方医生:只是程度上有不同
辩方精神科医生陈家新医生认为,被告的病情严重,足以减轻罪责,但控方医生高文武则认为,被告的病情不至于严重到可以减轻罪责。
辩方精神科医生陈家新与控方医生的看法一致,认为被告患有长期抑郁反应症(prolonged depressive reaction),只是程度不同。
陈家新医生认为,被告的病情严重,足以减轻罪责,而控方医生高文武则认为被告的病情,不至于严重到可以减轻罪责。
被告王志健(45岁)的病症,也称为抑郁心境的适应障碍(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depressed mood)。
义顺三尸案昨天续审。陈家新医生供称,被告可能会无意识地选择忘记所做的事,以便自我保护,因为如果记起那些事,他将受到伤害。
到新加坡时病情加剧
陈成安法官说,被告能在事发后录口供时,记得很多详情,上庭时却说忘记很多事情,并反驳许多曾说过的话。被告声称是用感觉、直觉和想象力,才能描述案发细节,他要医生解答被告为何有这样的情况。
陈医生说,他一点也不惊讶,被告是用感觉来解释,“没什么不寻常的。”
根据陈医生,被告之所以突然和短暂的失控,是因长期抑郁反应导致他精神失常。被告疯狂的杀人行为,符合减轻罪责的原则。
他指出,被告自2007年就患病,到新加坡时病情加剧。案发前,影响被告的刺激因素有很多,包括被女友张孟下令不准离开房间、在房里须裸露、须用塑料袋在房间大小解、张孟辱骂他45分钟等。
被告备感无助、加上忍辱度日,突然有暴力行为,连捅张孟44刀、捅张孟女儿42刀,就不会让人惊讶。
陈医生认为,被告在捅人时应该是有意识,事后可能忘记。但他强调,有意识和有思考能力是两回事。
他引述一份具权威的医学研究报告,指出长期抑郁反应患者施用暴力的可能,要比精神分裂患者来得高,这有别于一般看法。
他指出,暴力是长期抑郁反应导致的后果,而疯狂杀人行为是失控的证据。
另外,昨天下午4时许,被告完成答辩,前后四天半。法官准被告离开证人栏时,被告突然挥动手大喊:“不要再问了!”。
他情绪激动地告诉法官:“法官,您可以判我死刑,但不要再问我问题。实在太难受了!”
当狱警帮他拷上手铐时,只见他把头靠在墙上,设法平复情绪。
被告较早答辩时,承认自己是前女友张孟的奴隶,说他屈服于张孟,如不听张孟的话,就会被她处罚。
从2007年起,就被张孟不断地虐待,非常怕她。在新加坡时,他每天关在房间里,很不舒服,觉得压抑,好像坐牢,毫无自由可言。但他承认,上午陪张孟外出买菜,如果帮张孟洗衣、煮饭,就可以在屋内走动。
针对录口供的事,被告说,整件事情想来很痛苦,所以录完口供,当通译员念口供给他听时,他“很多时候不听。”
法官表示不解,录口供是相当重要的过程,为何被告会这么做?
被告说,杀人偿命,“这正是我的感受……我讲什么,最后也要问吊,讲这么多,也没有用。”
陈家新医生将在下周三继续供证。
完整报道 翻阅28/04/2012 《联合早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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