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综合电)香港“鞋王”邓剑群,包养三奶李姿霆,但李姿霆与“无线男星”黄长发,在2009年谱姐弟恋,富商邓剑群一怒之下,入禀法院向三奶追讨当时总值500多万新元的4个物业,全是富商出资,但以三奶名义购入。
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开审,“鞋王”邓剑群作供时,理直气壮大谈他与三奶李姿霆相处7年的“包养之道”,更透露曾邀请二奶及三奶出席儿子婚礼,又透过名下空壳公司,聘用李姿霆任经理,以支付“薪金”掩饰“家用”。邓更披露,不包括“家用”在内,7年来已赠李100多万新元现金及礼物。
本身是上市公司港台集团主席的原告人邓剑群(67岁),与被告李姿霆(30多岁)昨日均有到庭。邓剑群说,2002年给了李5000新元,在认识李约10日后,两人就发生性关系,并且开始包养她。
完整报道,请翻阅17.04.2012《新明日报》。
新加坡的老猪哥啊!你们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,双手奉献给了中国鸡,她们会不会也将钱双手奉献给他“小白脸”呢!
抱住“小白脸”叫HONEY,抱住你时叫MONEY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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