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籍女子涉行乞时图贿赂警员
中国籍女子涉违例行乞,还企图贿赂到场调查的警员,反遭警员拒绝而当场被捕。
本月16日下午6时25分,宏茂桥两名警员接获通知,一名女子在后港中路拿着红色塑料杯向路人乞讨。警员到场后,除了发现女子手上的塑料杯装满现款,手提袋也有约235元的纸钞。
当警员正检查钞票时,这名35岁的女嫌犯企图用手提袋内的现款贿赂警员,作为释放她的报酬,但当场被拒。不过嫌犯并不死心,再度向警员行贿。
任何向公众乞讨善款的人,都可在杂项(公共秩序和骚扰)法令下被控。罪成可判处最长三个月监禁,或罚款最高2000元,或两者兼施。
完整报道 翻阅19/08/2012 《联合早报》
都说你们进来新加坡是“乞食”咯! 你们又死要面子说我歧视, 现在事实摆在眼前,还需争辩吗?没话说了吧?唉!年纪轻轻有手有脚不找事做,只会伸手向人乞讨。难为我们还要花钱养这个不要脸的畜牲几个月呢?
一个个例请不要用“你们”这么大范围的词,那个女的当不起,你也用不起!
回复删除我是否用得起,是我的权力,无需你来费神,可能你也是“你们”里的一份子!哈哈哈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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