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打搶不帶刀,難道帶香蕉”~~~這句話是一個爲了回國,沒有錢買飛機票而不惜殺了德士司機的搶匪,對主審法官所說的話!
搶匪不止殺人搶錢,還試圖勒索被害人的家屬,這樣十惡不赦、殺人后一點悔意都沒有的搶匪,竟然還有機會獲得重審!
被告的辯護律師說一條生命是非常可貴、而且沒有證據顯示死刑會有阻嚇作用。我想問的是,那位司機大哥的命就不值錢嗎?他就應該被捅死丟在路邊變腐尸嗎?他的家人就應該承受家人永遠離開的痛苦嗎?你這樣說不是在他們的傷口上撒鹽嗎?還有不判被告死刑就會有更多殺人案發生,因爲犯案者會認爲在新加坡殺人都不一定會死刑的,不是嗎?
最後看看最近幾年在新加坡的殺人案件中,新加坡人佔多少巴仙、外國人佔多少巴仙!爲什麽我們規規矩矩做人,卻要終日提心吊膽會不會成爲下一個目標,這樣對我們有公平嗎?
(有正義感又認爲我說得對的,請分享出去,為無辜的德士司機討囘一個公道,讓惡人殺人償命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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