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

李葉明!你的畜牲同類又干案了!






爲何破門行竊沒有判鞭刑?這樣的案例至少能判12鞭,而且2007~2009他們已經干過案了,現在是食之隨味再來,簡直是把我們的司法當透明,我們的法官這樣判是不是太過仁慈了?如果中國每個都說生活艱苦,搭飛機過來干案,那新加坡將會變成怎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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