畜牲失信了老婦人的錢被判坐牢后,還能繼續繼承她的遺產?這是什麽個鳥法律?
再者,新聞裏頭講他有錢請律師打官司,錢從哪裏來?國人有不明的錢,政府就追根究底,現在他的戶頭都凍結了,哪還有錢請律師?政府不應該調查嗎?
就算他的錢是他老婆那裏拿的,他老婆的錢從哪裏來?難道是去芽籠賺的?
實在對新加坡的司法越來越失望,如果當初畜牲挪用老婦人的錢時,曾經把錢給了他老婆,現在他的錢被凍結,他向老婆拿錢與老婦人打官司,贏了就堂而皇之的接收遺產,輸了也沒損失。這樣他一定會拼死都要打官司的,是嗎?
爲何法庭不直接凍結他與老婆的所有資產呢?只凍結了他的,就是給他有機會翻身,不是嗎?
至少他在這段時間還能快活逍遙,對嗎?
如果他真的得逞,PAP真的是難辤其咎,這樣的政黨真不配再帶領我們,這是我說的!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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