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5日星期五

男子操控11中國妓














法官說的好,被告的行為有損新加坡的聲譽!

那麼借問一下法官大人,那些新移民用“本地人”的身份犯案,是否應該罪加一等呢?

案中的女老鴇也是家來本地的“中國人”,那麼是否應該嚴懲以儆效尤呢?

這就是行動黨引進的所謂“人才”,我們真的應該給時間讓他們融入嗎?

你說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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