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98對真字騙局
想請問一下李顯龍總理,如果這些人才所作的違法事件,不是因為狗咬狗被揭發出來,他們就穩穩吃米粉的大賺特賺了,現在分贓不勻就報警,那麼新加坡的警察不是為犯罪者做事,成為他們的靠山?
前兩天的地下錢莊事件,非法汇款者竟然報警投訴被騙,那麼如果沒被揭發,他們不又是繼續非法汇款、繼續犯法嗎?
而現在我們的警察卻要為他們抓騙子,還替他們出頭找回被騙的錢,這樣做對嗎?
人民行動黨引進的都是“人才”,前兩天是地下錢莊,今天是收地下萬字票的!新加坡都變成了千王大都會了!
李顯龍萬歲!人民行動黨萬歲!
70%的愚民,這就是你們要的新加坡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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