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

面對面賣同樣美食,被誤為削價搶客





我們暫且不管他們如何的狗咬狗、畜殺畜!

我只是要問,他們是拿什麼准證進入新加坡?

難道賣些小食就能拿到公民權?

那麼全中國的小販不是都有資格成為我們的公民嗎?

政府是否有必要向國人說明什麼樣的“人才”才能有資格成為公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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